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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遴选博士后合作导师的通知
来源:陕中附院 作者:叶辉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4-30 10: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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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陕中大附院字[2016]28

 

关于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遴选博士后合作导师的通知

 

各科室、各教研室:

我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59月由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为促进我院博士后工作的发展,拟在坚持我院临床一线工作者中开展遴选博士后合作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是博士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合作者和指导者,负责博士后的日常培养,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科研工作条件,指导博士后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和完成在站研究任务。为做好博士后合作导师遴选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坚持在我院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60周岁以内,具备以下任意三个条件:

1.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具有“省级名中医”以上称号者

3.有明确的研究方向,主持的课题经费总额20万元以上

4.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8年以上

   二、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各部门符合遴选条件且本人愿意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有关证明材料于2016515日前报送至我院研究生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29-33338275,邮箱:zyj079@163.com)。

2.医院遴选:研究生科对申报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凡符合条件者上报医院研究决定。

附件: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申请表(可在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网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注:原《关于陕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遴选博士后合作导师的通知》【陕中附院字(20145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0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