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批准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5]83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驻陕有关单位,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更好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我省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个单位(见附件)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博士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及时通知本次获准设站单位,督促其尽快做好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指导和帮助,督促设站单位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等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博士后工作发展,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贡献力量。
二、各设站单位要根据原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人发[2006]149号)和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加强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陕人社发[2012]119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博士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人员落实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细则,逐步建立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推进博士后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抓紧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尽早研究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
3、按照申报设站时提出的研究项目,结合单位现阶段重大科研任务,抓紧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选聘工作,要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资格的审查,严格按规定条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资格的审查,严格按规定条件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4、认真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在科研和生产的实践中,逐步培养出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
5、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新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的培训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博士后管理人员队伍。
各设站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本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批适应陕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跨学科、复合型和创新型青年人才队伍,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我省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10个单位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9月24日
附件
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10个单位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北有色地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鑫垚陶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西安巨子生物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市红会医院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
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